“水生态监测”将是大势所趋?| 谈北京全面启动水生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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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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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定知道水质监测,但你知不知道水生态监测?

水生态监测这个概念看似新颖,但实际早在2008年,水利部就对此提出并多次召开会议商议,明确要将水生态监测列入“水质监测”和“水功能区、省界水体及取退水水质监督管理”等经常性业务工作之中。

近日,北京发布的一则新闻通告,又一次将水生态监测推向大众视野。

北京启动新一轮水生态监测,地表水体全覆盖

8月20日,北京市水文总站对外公布,将开展2021年度第二轮水生态监测工作,范围覆盖北京全市166个主要地表水体。

市水文总站总工程师黄振芳介绍,目前北京地区水生态监测站点已经从原来的66个增至166个,涵盖全市主要地表水功能区和湿地保护名录中的全部湿地,以及近几年新建的重要湿地公园,实现了全市主要地表水体的全覆盖监测。

据了解,此次水生态监测工作为今年第二轮,年底还将有一轮水生态监测。按往年情况,水生态监测在一个年度一般分3次,分别于水生动植物生长的萌发期(3~6月份),繁盛期(9月),衰亡期(11月)进行。

实际上,北京市自2009年以来推进水生态监测工作已有12年,从最初的面向水源地及重要景观水体,到如今的主要河流湖库全覆盖,水生态监测范围不断拓宽,指标体系也得到不断完善。

水生态监测,具体监测什么?

水质监测大家都不陌生,它是从水环境质量维度,对水体中各类污染物浓度及变化趋势的监测,面向的是理化指标。

水生态监测目前无统一定义,但从各地陆续开展的工作及文献资料来看,水生态监测大多是从水生态系统维度出发,对生态环境中的各要素、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进行监测,既包括常规水质监测,也包括水生生物监测、水文监测等。

关于水生态监测的具体指标体系,目前尚无统一标准。

参考北京水文总站近年来的数据,其将水生态监测的指标分为生境、理化、生物三种指标类型。生境指标如水深、水面面积、滨岸带植被情况、更新周期等;理化指标则诸如水温、溶解氧、氨氮、总磷等常用水质指标;生物指标则包括鱼类、水生植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等种类、数量等。

北京市2020年发布的《水生态健康评价技术规范》,亦将上述指标体系明确为水生态监测的内容,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地方标准。

为什么要进行水生态监测?

一直以来,在评价河湖水资源质量时,基于理化指标的水质监测是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很早就被作为管理工具用于水资源保护工作。

水质监测评价简单高效,也符合彼时水治理水保护的任务要求。但随着我国治水矛盾的转变和新时期治水目标的要求,仅通过若干理化指标评判水体好坏的方式就显得过于单薄。

2019年1月,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表示,当前我国治水的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群众对除水害兴水利的需求与水利工程能力不足的矛盾,转变为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明确提出了新阶段的治水目标: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一目标的提出,也标志着水治理、水修复工作从以往单维度的理化指标考核向多维度的水生态健康考核的一次质的跃进。

水生态监测是一种系统思维、生态思维,是衡量水体是否健康、生态系统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准。

从根本上讲,水生态监测的目的,是为了水生生物多样性、水生态健康以及最终的人类健康而服务。

正如水利部中科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李键庸所说,“水生态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从北京看全国,水生态监测经历了怎样发展?

2008年,水利部明确表示,将水生态监测列入“水质监测”和“水功能区”水功能区、省界水体及取退水水质监督管理”等经常性业务工作之中。

同一年,太湖、巢湖、滇池、洪泽湖等国内16个大型湖库启动水生态监测试点工作;

2009年,水生态监测试点扩大至33个区域。

2010年,水利部印发《河流健康评估指标、标准与方法(试点工作用)》等文件,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河湖健康评估试点工作,水生态监测与健康评价成为工作重点。

2012年2月,为保护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哈尔滨市颁布《哈尔滨市水生态监测条例》,成为全国首部规范水生态行业的管理法规。

2013年,水利部水文局召开水生态监测工作座谈会,明确水生态监测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文部门必须深入推进的重点工作。

2018年,水利部党组提出“水利工程补短板”的总基调,强调补齐生态修复短板是其中重要任务之一,并明确指出“在生态方面提出可量化、可操作性的指标和清单”。

2020年8月,水利部发布《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

2020年,北京发布《水生态健康评价技术规范》。

2021年2月,苏州市发布《河湖健康评价规范》。

2021年8月,江西省发布《河湖(水库)健康评价导则》。这些健康评价规范,均对水生态监测提出了具体指标要求和监测方法。

全国开展水生态监测或将是趋势

习近平总书记说,“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之一。要评判生态环境好还是不好,需要的是系统思维,多维尺度。

“‘十四五期间,水环境监测将从现状监测向预警监测跨越,水质监测也要向水生态监测跨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解鑫认为,在水生态方面要继续完善环境监测技术和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

解鑫表示,要基本实现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水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的体系,水环境质量监测自动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到“十四五”末期,初步构建水生态监测技术体系,探索由常规理化指标评价向水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的转变。

随着水生态健康理念的不断深入,相信水生态监测肯定不会仅仅在北京一枝独秀,或者仅在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湖库作为试点。全国开展水生态监测,或只是时日问题。

毕竟,对于优美的水环境、健康的水生态的诉求,已是今日之中国的“刚需”。

1、污水资源化政策加码 水质监测迎千亿市场

人类生产活动造成的水体污染中,工业引起的水体污染最严重。如工业废水,它含污染物多,成分复杂,不仅在水中不易净化,而且处理也比较困难。工业废水,是工业污染引起水体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它占工业排出的污染物的大部分。工业废水所含的污染物因工厂种类不同而千差万别,即使是同类工厂,生产过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质和量也不一样。工业除了排出的废水直接注入水体引起污染外,固体废物和废气也会污染水体。

在生活污水、食品加工和造纸等工业废水中,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油脂、木质素等有机物质。这些物质以悬浮或溶解状态存在于污水中,这种污染物可造成水中溶解氧减少,影响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的生长。水中溶解氧耗尽后,有机物进行厌氧分解,产生硫化氢、氨和硫醇等难闻气味,使水质进一步恶化,污水处理势在必行,政策也在加码污水资源化发展,一起来看看吧!

政策加码污水资源化发展

近些年来,我国一直在进行污水治理,2020年以来,我国多次召开污水资源化相关会议并先后发布多项政策,推动污水资源化行业的发展。

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召开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会,会议研究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和相关实施方案起草工作,推动构建污水资源化利用“1+N”政策框架体系;7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指出缺水地区、水环境敏感区域,要结合水资源禀赋、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技术经济条件,开展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等。

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系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推动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受中国政府对环境保护及污水处理行业的持续政策支持及持续投资所推动,中国污水处理行业获得稳健增长。污水处理行业的收益由2015年约人民币3419亿元增加至2019约人民币4985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9%,水质监测迎来千亿市场。

水质监测迎来千亿市场

水质监测是监视和测定水体中污染物的种类、各类污染物的浓度及变化趋势,评价水质状况的过程。监测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未被污染和已受污染的天然水(江、河、湖、海和地下水)及各种各样的工业排水等。其细分领域包括水质监测设备和水质监测运营服务。

水处理与水质检测密不可分。污水处理首先需要检测污水中污染物的种类、各类污染物的浓度等,然后根据检测结果选择分离技术。在这一过程中,通常会用到化学法、离子色谱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化学法、离子选择电极法、气相色谱法、等离子体发射光谱(ICP-AES)法等。

此外,再生水的水质检测是用水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污水处理厂最好能够加大投资力度,配备性能较强、检测精度高的水质检测设备,避免因为水质检测结果误差较大影响水处理工作,在线水质分析仪器作为一种常见的分析仪器在水源保护中被广泛应用。在线水质分析仪器主要分监测型和过程型,监测型主要用于判断水质是否达标,是单纯的水质监测仪器;而过程性水质在线分析监测仪能够反映水质的变化趋势,可以为治理水污染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另外,小编了解到,污水处理中水质检测的项目众多,不仅需要检测反映水质状况的综合指标,包括温度、浊度、化学需氧量、pH值、溶解氧等,还需要检测有机农药、重金属等有毒物质。这也要求污水处理厂配备不同种类的水质检测仪器。而污水的重复利用对污水处理技术以及经过处理后的水质的要求更高,污水处理行业对水质监测的需求也会更大。在上千亿的市场空间面前,水质检测也将有更大的发展机会。

最后,小编想说,随着污水处理成本逐渐提速传导至终端,污水处理行业将迎来新一轮重要机遇期,随着污水资源化政策的落地,将打开行业市场空间,水质监测迎市场,发展前景可期。

2、远期规划污水处理厂11座|德州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公布

12月24日,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公布了《德州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

规划范围包括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及陵城区。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2020-2025年,远期2026-2035年。规划总目标为:构建“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维护、智能化管理”的绿色生态型排水系统,确保水污染治理与水资源化的实现,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污水系统规划包括污水处理厂规划和污水管网规划。远期规划污水处理厂11座,其中保持现状3座,扩建8座污水处理厂。在污水管网方面,尽可能在管线较短和埋深较小的情况下,让最大区域污水能靠重力流排出。雨污分流区域完善污水管网系统,雨污分流区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再生水厂规划方面,规划德州市再生水处理厂6处。再生水管网规划,按照就近收集、就近处理、就近利用的原则,在再生水合理利用半径内敷设再生水管道。

《德州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批前公示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中心城区排水、污水和污泥处理统一运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函〔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德州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现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5日

联系方式:18678655996 2188093

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及陵城区。

二、规划期限

2020-2035年,其中,近期2020-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三、规划目标

规划总目标为:构建“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维护、智能化管理”的绿色生态型排水系统,确保水污染治理与水资源化的实现,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四、污水系统规划

1.污水处理厂规划。远期规划污水处理厂11座,其中保持现状3座,扩建8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3416.4-2018)出水要求。

2.污水管网规划。尽可能在管线较短和埋深较小的情况下,让最大区域污水能靠重力流排出。雨污分流区域完善污水管网系统,雨污分流区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五、再生水系统规划

1.再生水厂规划。规划德州市再生水处理厂6处。

2.再生水管网规划。按照就近收集、就近处理、就近利用的原则,在再生水合理利用半径内敷设再生水管道。

六、雨水系统规划

1.雨水管网规划。按照分散、就近排放的原则,结合地形地势、道路、竖向等进行管网系统布局。

2.雨水泵站规划。规划地下通道及立体交叉下穿道路雨水泵站设计重现期为30年。规划雨水泵站新建5座,改造2座。

七、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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